有意願報名103學年度實用技能班的同學們請注意,
相關簡章已出來,
歡迎連結下載 【簡章】,
並請有意願報名者,
於5/22(四)~5/27(二)備妥相關文件至輔導處輔導組進行報名作業~~
【相關文件】
(一)曾選習國中技藝教育應屆及非應屆畢(結)業生
1.報名費150元(低收入戶或其直系血親支領失業給付者,免報名費,但須於報名時附證明)。
2.輔導分發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申請書A表(如簡章附件二)。
3.選修職群轉化分數之修習證明書(正面需有學校名稱、學生姓名及負責業務之承辦人核章)。
4.國中畢(結)業證書正本(驗畢發還,國中集體報名者免附)。
5.參加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主辦技藝競賽或成果展,獲獎之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6.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7.技藝教育相關之特殊表現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二)未曾選習國中技藝教育應屆及非應屆畢(結)業生
1.報名費150元(低收入戶或其直系血親支領失業給付者,免報名費,但須於報名時附證明)。
2.升學就讀實用技能學程學生生涯發展規劃書(如附件一)。
3.輔導分發就讀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申請書B表(如附件三)。
4.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5.國中畢(結)業證書正本(驗畢發還,國中集體報名者免附)。
6.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確認表(如附件四)。
7.稅捐機關家戶年所得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8.國中綜合活動領域前五學期成績單影本。
9.技藝教育相關之特殊表現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三)原住民學生
1.報名費150元(低收入戶或其直系血親支領失業給付者,免報名費,但須於報名時附證明)。
2.除繳交上述(一)或(二)文件外,
尚應繳交「本人之全戶戶口名簿影本一份或三個月內有效之戶籍謄本正本一份,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應有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之記事」。
(四) 身心障礙學生
1.報名費150元(低收入戶或其直系血親支領失業給付者,免報名費,但須於報名時附證明)。
2.除繳交上述(一)或(二)文件外,
尚應繳交「身心障礙手冊」(證明)
或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業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之證明文件。
備註:
1.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及戶口名簿影本。
2.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或「再認定收執聯」及戶口名簿影本(證明文件之有效期限以涵蓋報名日期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