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課:
歷史 公民複講(全)
成績單簽名
攜帶物品:生涯輔導手冊
考試:
歷史B6 ch3~4
公民B6 ch3~4
地理B3 B3~4
生活小記:段考讀書計畫
每日一句:
天作之合:多用為新婚的賀詞。
功課:
歷史 公民複講(全)
成績單簽名
攜帶物品:生涯輔導手冊
考試:
歷史B6 ch3~4
公民B6 ch3~4
地理B3 B3~4
生活小記:段考讀書計畫
每日一句:
天作之合:多用為新婚的賀詞。
1.數卷*1
2.英文法
3.英閱讀
考試
1.2000單
2.數
3.英複
成績登記:生物
考試:
複習考社會 數學
數學(三心)
每日一句:
天之驕子:泛指得天獨厚,備受重視的人。
第 1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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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特殊教育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一條第三項及第四十條第三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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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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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適用對象為桃園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所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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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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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所稱特殊教育方案,指身心障礙教育方案及資賦優異教育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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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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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得就未安置於特殊教育班就讀之特殊教育學生(以下簡稱學生)擬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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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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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應調查校內有特殊教育及專業服務需求之學生,依據學生之能力及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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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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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方案應載明下列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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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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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應於每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檢具特殊教育方案向本府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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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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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實施特殊教育方案時,應依據教學需求,優先遴聘領有相關合格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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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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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方案實施期間,本府得派員輔導訪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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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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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方案實施結束後,學校應於一個月內彙整實施成果報本府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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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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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
「103年國中畢業生適性入學宣導網站」(http://adapt.k12ea.gov.tw/)已建置完畢,網站首頁內容涵括適性入學管道說明、學制選擇、國中教育會考介紹、高職類科介紹、高中學科介紹等各管道承辦學校連結、相關資訊連結等。歡迎九年級學生及家長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