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國際英語村103學年度文昌村一日遊學簡章
依據縣府核定之〈桃園縣國際英語村遊學收費辦法〉辦理,請統一以匯款方式繳費,匯款期限為遊學前2週。(本校帳號無法以ATM轉帳,請至銀行或郵局臨櫃繳費,造成不便請見諒)
◎遊學費用:每位學生250元整(含午餐、課程材料費等相關費用)。◎匯款帳號:
-銀行名稱:台灣銀行桃園分行
-匯款戶名:桃園縣立文昌國民中學(請務必填寫完整)
-匯款代碼:004─0266
-匯款帳號:0260─3809─4532
◎匯款手續費可由匯款金額中扣除 (手續費收據請臨櫃索取),匯款後請將收據傳真到英語村(傳真電話03-3551465)並電話確認03-3552776轉223。
2、低收入戶學生:檢附當年度(有效期限至當年度12月31日止)桃園縣證明資料。3、清寒補助學生:請導師於申請表說明欄位敘明需補助之事由(須具體敘明其家庭狀況、成員、經濟收入或其他需要補助的原因),並請各校附上申請學生的書籍或午餐補助證明。4、請各校詳填「OO國小文昌村一日遊學補助名冊」,以Email傳至村幹事信箱wev@mail.wcjhs.tyc.edu.tw,並於校內初審後連同上開文件,寄送紙本至本校英語村複審。
◎ 送件期限依教育局規定,凡未依期限內送件者,或經英語村及教育局審核不合格者,不予補助;或經英語村通知補齊資料為於期限完成者,視同審核不合格,不予補助,由各校自行負責。
1、經繳費及確認後之參加學生,個人因故當日無法到村遊學,予以退費50%(午餐與操作材料部分不退費,並由帶隊老師遊學當日填報退費領據辦理)。
2、遊學前因故無法參加者,請各校自行協調由其他學生遞補參加;或至遲於前一日上班時間完成請假,並申請全額退費;「退費申請單」可至本校英語村網頁下載。
3、各單位團體因故無法到村遊學,應報府核備通過後,才可以全額退費,否則比照個人退費標準辦理。
請各校回傳學生名單後勿自行異動,如因故需異動者,請承辦老師以Email方式或電話聯繫。(Email:wev@mail.wcjhs.tyc.edu.tw;電話03-3552776轉223或222)
由外籍教師於學習情境中進行全英語教學,學生依分組及英語學習護照分站學習,課程分三階段進行:(一)行前學習:請各校自行至本村網站連結線上測驗及預習,於各校實施行前教學,以提升學生至英語村練習及體驗學習成效。網址http://www.wcjhs.tyc.edu.tw/year95/ev/ev_index.asp(二)遊學活動:遊學分組進行,由各校於行前通知後回傳分組名單。(三)延伸學習:由報名參加學生自行至本村網站連結情境課程,於各校進行遊學後教學,以延伸學習成效,銜接英語村與校內課程。
六、 各校承辦人員及帶隊教師職責:
上預習及其它準備事宜。
(二) 於約定時間帶領學生至英語村完成報到,並隨隊進行情境學習活動,各隨隊教師依
據學生分組,掌握學生上課動向。
(三) 帶領學生進行午餐與休息時間,配合英語村相關英語學習活動。
(四) 若有特殊學習狀況或行動不便之學生請事先通知村幹事,並請隨行老師全程陪同。
(五) 學生遊學請自備餐具、水壺或水杯,其他上課用具當天發放。
依據桃園縣國際英語村設置宗旨與目標,特訂定遊學須知如下:為確保每個人都有公平的機會學習英語並且在學習中得到樂趣與自信,希望每一位參加者都能夠遵守以下規定:1.我會配合全程使用英語來溝通。2.我在上課時會注意聽講。3.我會準時參與課程及活動。4.我會互相尊重及愛惜公物。5.我會遵守英語村中的規範。6.我會配合進教室前請換穿拖鞋。7.我會配合教室禁止攜帶飲料食物。8.我會配合遊學團體行動。
(一) 學生部分:
1. 凡參加遊學且表現優良之同學,可獲得文昌村遊學紀念品。2. 完成學習護照100%課程同學,可獲得本村遊學證明書。3. 每日遊學照片張貼於網站,可自行連結下載。https://www.flickr.com/photos/117925272@N02/sets/
(二) 教師部分:
1. 凡參加遊學之學校隨隊教師核定研習時數6小時。2. 申請參加遊學績優學校教師,依據縣府核定〈桃園縣國際英語村遊學獎勵辦法〉予以獎勵。
(一) 各校申請參加遊學之課程材料費、午餐、車費與保險費由學生自費(車費與保險費各校自行辦理)。(二) 各校遊學日期,詳見「文昌村103學年度一日遊學時間表」。(三) 本村網址http://study.wcjhs.tyc.edu.tw/blog/index.php?p=Default&postCategoryId=839&blogId=299,提供線上測驗帳號申請、各項表單下載等功能,請踴躍利用。
(四) 本村於各校遊學前2週以Email行前通知,請承辦老師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