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2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獎助申請事宜,請參閱說明。

一、獎助申請相關資訊如下: (一)  獎助對象:就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之資賦優異學生(以下稱資賦優異學生)。 (二)  申請資格:資賦優異學生於前一學年度(111學年度: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參加政府機關(構)或政府 核定有案之學術研究機構主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競賽或展 覽,個人獲得前五名之成績或相當前五名之獎項,並領有證明者,若係獲得團體獎項,請註明其所占得獎團體人數比例。 (三)  獎助基準:資賦優異學生符合上開資格者,第一名每人新 臺幣(以下同)1萬元,第二名每人9,000元,第三名每人 8,000元,第四名每人7,000元,第五名每人6,000元。前項 獎助每人每1學年度以1次為限。 二、請符合資格之同學填妥報名表並列印,連同相關證明文件,於11/20前交給特教組施老師。 三、相關文件請參閱附件。 112資賦優異學生獎助辦法 112資賦優異學生獎助金申請表公告  

» Read more

公告本市111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獎助申請事宜

一、獎助申請相關資訊如下: (一) 獎助對象:就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之資賦優異學生(以下稱資賦優異學生) (二) 申請資格:資賦優異學生於前一學年度(110學年度:110年8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參加政府機關(構)或政府核定有案之學術研究機構主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競賽或展覽,個人獲得前五名之成績或相當前五名之獎項(團體成績不予採計),並領有證明者 (三) 獎助基準:資賦優異學生符合上開資格者,第一名每人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第二名每人9,000元,第三名每人8,000元,第四名每人7,000元,第五名每人6,000元。前項獎助每人每1學年度以1次為限。 二、請符合資格同學,於10/7以前檢具所有資料,送至特教組施老師。 111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獎助辦法 111學年度資優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表

» Read more

公告110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獎助申請事宜。

一、本獎助申請相關資訊如下: (一) 獎助對象:就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之資賦優異學生(以下簡稱資賦優異學生) (二) 申請資格:資賦優異學生於前1學年度(109學年度:109年8月1日至110年7月31日),參加政府機關(構)或政府核定有案之學術研究機構主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競賽或展覽,個人獲得前五名之成績或相當前五名之獎項(團體成績不予採計),並領有證明者。 (三) 獎助基準:資賦優異學生符合上開條件者,第一名每人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第二名每人9,000元,第三名每人8,000元,第四名每人7,000元,第五名每人6,000元。前項獎助每人每1學年度以1次為限。 二、若有符合資格之同學,請於11/5前洽特教組施老師。

» Read more

轉知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培育辦法」相關資料。

一、受理收件至110年10月10日截止;相關訊息請詳閱網站(網址:https://www.ht.org.tw/religion178.htm)或逕洽該基金會詢問(聯絡人:張先生,電話:02-25671688轉127、112)。 二、相關表件如附件。 110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資優學生長期培育辦法 110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培育獎學金申請書

» Read more

公告本市109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獎助申請事宜。

一、本獎助申請相關資訊如下: (一) 申請對象:就讀本市市立高級中學及國民中小學,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之資賦優異學生(以下簡稱資賦優異學生)。 (二) 申請條件:資賦優異學生於前一學年度(108學年度:108年8月1日至109年7月31日),參加政府機關(構)或政府核定有案之學術研究機構主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競賽或展覽,個人獲得前五名之成績或相當前五名之獎項(團體成績不予採計),並領有證明者。 (三) 獎助基準:資賦優異學生符合上開條件者,第一名每人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第二名每人9,000元,第三名每人8,000元,第四名每人7,000元,第五名每人6,000元。前項獎助每人每一學年度以一次為限。 二、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青溪國小(本市國小資優教育資源中心)洪主任,聯絡電話:334-7883分機610 三、有意申請且符合資格者,請於11月13日前至特教組找施老師。 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獎助辦法

» Read more

公告「108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獎助金」申請訊息。

一、獎助申請相關資訊如下: (一) 申請對象:就讀本市國民中小學,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之資賦優異學生(以下簡稱資賦優異學生)。 (二) 申請條件:資賦優異學生於前一學年度(107學年度:107年8月1日至108年7月31日),參加政府機關(構)或政府核定有案之學術研究機構主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競賽或展覽,個人獲得前五名之成績或相當前五名之獎項,並領有證明者。 (三) 獎助基準:資賦優異學生符合上開條件者,第一名每人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第二名每人9,000元,第三名每人8,000元,第四名每人7,000元,第五名每人6,000元。前項獎助每人每一學年度以一次為限。   二、有意申請者,請檢附學生申請表、107學年度獲獎紀錄之A4規格證明文件影本及獲獎活動之實施計畫、簡章或辦法文件,於11/27前交至特教組。   三、相關辦法如附件。 108資優學生獎助學生辦法 108學年度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獎助(學生申請表)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