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 註冊組 > 學生中輟/復學流程

*中輟

  1. 學生連續三天未到校、未請假,導師填寫輔導紀錄表,繳交至學務處生教組。生教組會簽輔導處、教務處、校長室,會簽完成後送影本至教務處註冊組。
  2. 教務處註冊組根據輔導紀錄表資料上網通報中輟。
  3. 列印中輟通報單,函送同安派出所、桃園市公所。並傳真至桃園市立建國國中。

 

*復學

  1. 監護人陪同復學生至教務處領取復學申請書,並至各處
    室會簽,會簽完成送回教務處。
  2. 根據復學生編班原則,編入適當年級、班級。
  3. 教務處註冊組上網通報復學。
  4. 列印復學通報單,函送同安派出所、桃園市公所。並傳真至桃園縣立建國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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