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 未分類 > 轉入及復學生班級編定原則
  1. 轉學生
    轉學生以班級人數最少者優先編入(同一天、同一班不編兩位轉學生)。若人數相同,則比較班級男女生人數,人數少者優先,各項條件皆相同,則按班級順序編入
  2. 復學生
    1. 年級
      1. 當學期中輟復學者,不論中輟時間長短,一律回原班就讀。
      2. 每學年第一學期復學者:
        前學年第二學期上課日數超過整學期1/3以上者,隨原班級升
        級;上課日數未達整學期2/3者,留在原年級,不予升級。
      3. 每學年第二學期復學者:
        前學期上課日數超過整學期1/3以上者,回原班級就讀;上
        課日數未達整學期2/3者,八、九年級降一個年級七年級回
        原班級。
    2. 班級:按照轉學生編班原則編班。
  3. 原校轉出又轉入者,同學年則原班就讀,不同學年則按轉學生編班原則編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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