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執永久效期身心障礙手冊換證說明、身心障礙證明申請表及永久效期手冊換發身心障礙證明說明單相關訊息。

一、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106條108年7月10日為持永久效期身心障礙手冊最後換證期限,如民眾屆期未辦理換證者,主管機關得逕予註銷身心障礙手冊。
二、為維護身心障礙學生權益,請檢視校內原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學生是否已換發新式身心障礙證明,並提醒案生家長務必辦理換證事宜;倘若有換證困難之身心障礙者,必要時予以協助,或逕洽本府社會局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中心電話(03)3680711。

執永久效期身心障礙手冊換證說明

身心障礙證明申請表

永久效期手冊換發身心障礙證明說明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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