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桃園市107學年度第2學期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相關事宜,請參閱。
一、有關縮短修業年限相關實施辦法請參閱附件。
二、107學年度第2學期縮短修業年限申請表格及範例,請自行下載參考。
三、有意申請者,請於10月30日以前,將計畫及相關附件,送交特教組。
連續榮獲資優評鑑 優等/師資穩定 具雙證照/文昌資優班 (03)355-2776#620、613
一、有關縮短修業年限相關實施辦法請參閱附件。
二、107學年度第2學期縮短修業年限申請表格及範例,請自行下載參考。
三、有意申請者,請於10月30日以前,將計畫及相關附件,送交特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