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109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獎助申請事宜。

一、本獎助申請相關資訊如下:

(一) 申請對象:就讀本市市立高級中學及國民中小學,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之資賦優異學生(以下簡稱資賦優異學生)。
(二) 申請條件:資賦優異學生於前一學年度(108學年度:108年8月1日至109年7月31日),參加政府機關(構)或政府核定有案之學術研究機構主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競賽或展覽,個人獲得前五名之成績或相當前五名之獎項(團體成績不予採計),並領有證明者。
(三) 獎助基準:資賦優異學生符合上開條件者,第一名每人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第二名每人9,000元,第三名每人8,000元,第四名每人7,000元,第五名每人6,000元。前項獎助每人每一學年度以一次為限。
二、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青溪國小(本市國小資優教育資源中心)洪主任,聯絡電話:334-7883分機610

三、有意申請且符合資格者,請於11月13日前至特教組找施老師。

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獎助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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