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暨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
110資優鑑定簡章 110資優鑑定簡章附件 110創造力資優鑑定簡章 110創造力資優鑑定簡章附件 一、鑑定重要資訊如下: (一) 申請資格: 1、 戶籍設於桃園市之109學年度公、私立國民小學六年級學生。 2、 欲申請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英語或數理)鑑定者:具學術性向資優特質,且於專長學科有優異表現者。 3、 欲申請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者:具有創造能力資賦優異特質(如:敏覺、流暢、變通、獨創、精密、想像、挑戰、好奇、冒險等),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學生家長長期觀察(觀察期間至少一學期)或學生自我推薦者。 (二) 報名時間(逾期不受理): 1、 初選:110年2月19日(星期五)至110年2月20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 2、 複選:110年3月19日(星期五)至110年3月20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 (三) 報名地點: 1、 學術性向:由南北區各1校(北區:同德國中,南區:中壢國中)集中受理英語及數理資優2類報名。 2、 創造能力:經國國中。 (四) 鑑定日期: 1、 英語資優鑑定:初選110年3月6日(星期六)上午;複選110年4月11日(星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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